[個資][轉知]個資銷毀作業
通知
一、個資及重要文件銷毀作業流程表如附件一,請參閱。
二、請將欲銷毀個資及重要文件依序填入「個資銷毀紀錄表」(附件二),經手人及單位主管用印後,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送交秘書處審核。
三、經審核可銷毀文件,請裝箱或綑綁後,等待總務處事務組安排清運,本次預計排程將於114年2月10日至2月21日間清運。
四、前次個資銷毀仍有單位將非個資的資料一併丟棄,本次若有非個資的物品(可資源回收的海報、文宣、光碟片…等),將不予清除。
五、清運當日,由單位自行搬運至集中處(如附件三)等待清運。
六、此為重要文件銷毀而非年度大清除,請確實以個人資料及重要文件為主。
秘書處 敬啟